【DSE歷史科】教育局指一名考評局職員未按守則擬卷 考評局未能有效監察擬卷過程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19 21:57

最後更新: 2020/11/19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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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學文憑試歷史科一條必答題問及考生是否同意「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被指偏頗,最終被取消。(資料圖片)

2020年中學文憑試歷史科一條涉中日關係的試題引起極大爭議,教育局6月成立的專責小組完成調查,今日(19日)向考評局委員會講述調查報告,指事件成因之一,是一名考評局職員在擬卷過程中,未有遵守部分考評局的守則和規章,亦沒有實施既定的質素保證措施,並指考評局現行質素保證措施亦有不足之處,或致未能有效監察擬卷過程。

專責小組由教育局人員、考評局代表及考評局委員會前委員(包括1名退休校長和1名大專學者)組成。專責小組確認考評局已就擬卷的各個階段設置質素保證措施,亦已向考評局職員提供詳細內部守則和規章,旨在確保各科審題委員會在擬卷過程中,能實踐集體負責的原則,避免出現由一人或部分成員主導擬卷過程的情況。

惟專責小組發現,在2020年文憑試歷史科擬卷過程中(包括擬題前準備、審題、審核和校對等過程),有關考評局職員未有切實執行擬卷守則和規章如下:

  • 沒有通知或邀請試卷主席參與擬題前的準備會議,而只有該職員和擬題員參與這些會議。
  • 部分有關第2(c)題的參考資料和試題擬稿討論,是在不恰當的地方包括公共場所,或通過不安全的渠道進行。這些會議或討論也無留下任何紀錄,讓審題委員會知悉。
  • 會議的討論範圍,亦超出了為試卷訂定方向的規定,包括對參考資料和試題擬稿的具體討論和篩選。此外,這些沒有被選用的參考資料和試題擬稿並無送交審題委員會備悉和討論。
  • 其中四次審題會議只有上述考評局職員和擬題員參與,另其中一位特定審題員並沒有參加任何審題會議。這表明了並非所有審題委員會成員都充分參與整個擬卷過程。
  • 就審題過程中提供相關文件方面,有關考評局職員沒有向審題委員會成員提供處理敏感事宜的指引,在整個審題過程中亦沒有參考該份指引。
  • 評卷參考沒有在審題初期與試題擬稿一併擬備,而是在審題後期才提交審題委員會。
  • 當中並未處理第2(c)題的核心要求,即沒有就考生對「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引文的整體判斷訂立評分準則,是不完整的評卷參考。
  • 在審核和校對階段,一位審題員和一位校對員曾分別就第2(c)題提出意見,該考評局職員卻自行決定不接納這些可能非常關鍵的後期意見,令有關意見未按考評局的守則和規章要求送交審題委員會或試卷主席備悉和考慮

專責小組批評,有關考評局職員做法令審題委員會未能有效實踐集體負責原則,甚或導致未能及時發現和適當處理問題。例如只將部分在擬題前預備階段草擬的參考資料和試題擬稿送交審題委員會備悉或討論、沒有向審題委員會提供處理敏感事宜的指引或提醒審題委員會成員須參考該指引,以及未有把在審核和校對階段收集的意見提交審題委員會或試卷主席備悉和考慮。

專責小組指,審題委員會成員原可通過考評局的指引提高對試題的敏感度,而設計更完備的評卷參考,包括就學生對引文的整體判斷訂立清晰的評分準則,亦有助成員思考有關分題所涉及的價值觀,與科目課程宗旨和目標是否相符。

此外,專責小組認為審題委員會成員的提名和選拔程序存有優化空間,例如考評局發出的提名邀請「可能並未有效傳達至學校和大專界別的合資格人士」。

專責小組向考評局提出8項改善建議,包括加強監察質素保證措施的實施情況,透過考評局高層人員的參與、全體審題委員會成員獲得擬卷工作的所有會議資料和在擬卷各個階段所得的回饋,以及優化審題委員會成員提名程序,讓更多來自學校和專上院校符合條件的人士參與等,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長遠確保考試和試題的質素。

考評局稱會仔細研究及積極跟進有關結果及建議,以進一步強化質素保證機制,完善文憑試的擬題機制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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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琪雅